5.考核。所有面试对象均为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是考核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工作由中共资兴市委党校组织实施,具体考核评分细则以中共资兴市委党校笔试前向人社局报备的考核方案为准。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考核×1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分、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6.体检。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委党校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论,由市委党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市人社局审核后,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8.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市人社局汇总,报中共资兴市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相关手续。
9.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调动聘用资格。
(2)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面试、考核后,在体检、公示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选聘计划空缺的,按照选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选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调动、聘用。
三、监督与纪律
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3280728。
四、公告中有关选聘程序由资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中共资兴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五、考试政策服务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资兴市委党校人事股:0735-3373191
附件1:2020年中共资兴市委党校第二次公开选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2020年资兴市委党校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资兴市委党校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