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选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非全日制学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交报考此学历时符合条件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原件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原件;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的,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A13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B17岗位由阳信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安排,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作纪律
对于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布。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该网站公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体岗位、专业条件等有关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信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8260216
附件1:2020年山东省阳信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设置表.xlsx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信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