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2)报名材料审核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szyzp319@163.com,邮件发送名称格式为“申报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学历”。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未按要求发送的材料不予审核,报名材料审核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3)报名材料:
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④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现场审核。应聘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报名系统)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满分70分、答辩满分3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66772215、66772208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711室人事处。邮编:250104
附件2:山东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山东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