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事项按上述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的规则进行加分。
凡报考专项考聘岗位的报考者均不享受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18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以下材料交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隆昌市古湖街道大西街二段98号锦林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832-3966298),以便审查。
(1)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官”、“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县级市)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另行加分的,须提供评为优秀的证书等材料。
(3)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官证》、《优秀学员证》、《优秀义务兵证》、有关记功奖励等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报考者本人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4、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12月20日举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内江市人社局如需对考务日程(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进行调整,12月上中旬内江人事考试网将发布补充公告,敬请考生关注。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和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考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工作由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具体事项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告知。
3、资格审查:由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网上打印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考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到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进行资格审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将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时间)到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在此期间因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报考对象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公费师范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和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专项考聘人员须提供基层服务单位和管理机构出具的服务满1个聘期且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手续。其中隆昌市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须提供2013年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当选任职文件以及镇党委出具的连续任职至今的证明;报考学历放宽到高中或中专、中职的,须提供任期内本人或所任职村(社区)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县级及以上综合类表彰,或是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证明材料;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5、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6、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7、面试环节未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考聘数量),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考聘中面试环节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笔试,以加试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负责组织。
怀孕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隆昌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编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持组织或人社出具的介绍信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隆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凡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须明确违约责任),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3年(其中:公开考聘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专项考聘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均含试用期。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提示: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隆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0832-3903227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股0832-3991709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32-3966298
十一、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本次考聘相关部门,具体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隆昌市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