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学历:护理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精神;有护士职业资格证,相关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具备急救处理能力者优先考虑。
8.食堂出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注重细节;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截止2020年10月从事财务工作岗位满三年及以上;会计初级职称证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应用办公软件,具有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
三、不得应聘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10日。
2.报名方式:寄送应聘材料(信封封面注明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一份(写明应聘岗位及有效联系方式)、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近期生活照、证件照各一张。材料恕不退还。
3.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0日(以邮戳为准)
4.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5.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301号南京市第一中学校务办
6.联系电话:025—68187209
7.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许老师
8.邮编:210001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1寸彩色照片1张,以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单,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5.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50%)+笔试(50%)的方式。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总成绩为100分,结构化面试及笔试成绩都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合格线都为6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7.面试时间:2021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面试地点:南京一中高中部(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301号)。
9.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四)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对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学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由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南京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高中部咨询电话:025-68187209;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许老师。
监督电话:025—68187204;联系人:武老师。
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南京市第一中学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