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出具报考同意书。
(三)考试、考核
1.学校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情况另行公告。需笔试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作为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
2.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专任教师面试采取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方式,辅导员及其他管理岗位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2021年1月10日,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心楼。
(四)录用人选审定及公示
学校党委根据考核成绩等额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五)后续环节
1.递补。因拟录用人员在公示、体检、资格审查等环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个人自动放弃录用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学校可根据工作实际,经党委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且体检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录用后先同工同酬聘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通过广元市人才引进、公开考核招聘等方式解决编制,享受安家补助、工作补助等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二)补助:见附表(以人民币支付,为税前金额,含广元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补助)。
附表: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三)科研启动经费
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每人10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4万元。
(四)其它待遇
1.引进的教授和博士研究生,其配偶符合国家和广元市有关人事调动政策和规定的,学校协调办理其人事调动手续。如其配偶不符合人事调动要求,由学校在校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
2.引进的教授和博士研究生,学校可提供80平方米过渡住房。
(五)具体政策待遇请查询:
1.《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广元市委组织部官网http://www.gyzzb.gov.cn/gyzzb/article.html?id=14619)
2.《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byzsc.cn/cbyz/info/2745.html)
五、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变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提前5个工作日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或提交资料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编外聘用管理始终,如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我校组织人事处。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管控措施。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学校监察审计处:0839--3372374。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839-3314523,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