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一)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我校各院部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详细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通知补充详细材料)。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学院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
(二)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其他教学科研成果及经历证明材料;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三)考核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考核分为院部考核和学校考核两个步骤。通过院部考核人员统一参加学校考核。考核办法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四)院部考核方式为试讲,学校考核方式为面试。
(五)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科研能力及科研潜质、专业及研究方向匹配度。试讲成绩达到8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学校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成绩不得低于总成绩的80%。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235197
联系人:华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检监督电话:025-58731002
联系人: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