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拟聘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供近五年来的学术成果,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2020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的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表3)。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请于报考时详细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从学院岗位调配,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陈老师)
mail:cbq8899172@126.com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及学院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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