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体检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根据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察。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与考察对象交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法纪观念、道德水平、专业能力、综合素养、人岗相适等情况。考察材料应包括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户籍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考察组考察意见等。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聘对象,统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通过现场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考聘对象,经威远县委常委会审定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威远县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威远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期待遇及政策
此次引进的紧缺和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此次公开考核引进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全部纳入我县事业编制管理。
(二)工资福利待遇。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威远县引进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三)其他待遇。1.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纳入县年轻干部和人才递进培养对象进行管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2.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的配偶可随调随迁我县同类性质单位;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县就读的,可在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优先统筹安排就近就读;其成年子女的就业由组织、人社部门在政策框架内,优先推荐就业。
十、引进人才的聘用管理及考核
(一)此次公开引进的人才,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日常管理和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聘用管理及考核,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及我县相关规定执行。
(二)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凡新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须明确违约责任),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具体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三)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续聘或考聘我县其他事业单位,并按本县同级同类人员进行管理。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切实提高本次考核招聘人才的公信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任意环节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凡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2—8227163;
十二、本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归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0832-8223997;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2-8241629;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0832-8222295。
附件:
1.威远县2020年下半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教体系统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doc
2.威远县2020年下半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