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与考核
1.考试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察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
2.考核
学院将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3)根据考核结果,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应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凡列入考核对象的均需参加体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体检费用由考核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确定人选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农垦信息网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报自治区农垦局核准,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作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及《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3.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及《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
1.应聘人员与学院在职教工凡有以下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学院校级领导有以下所列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部门岗位,也不得应聘学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以下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注释:亲属关系包括下列情形。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213479(学院纪检监察室)。
七、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年龄要求:均以11月16日为起始时间点。如“40周岁以下”,是指在1979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江南区明阳工业园明阳大道19号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李老师、农老师
咨询电话:0771-4213055
附件1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