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谈
资审通过后,组织现场面谈,面谈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谈情况,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上午(星期三)下午13:00开始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吉林大学
时间:2020年11月26日上午(周四)下午13:00开始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田家炳楼B座就业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3.形式:均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备课6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分为100分,面试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体检、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有放弃,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均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公告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确定为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建议名单。入选人才在“湖州·南浔”政府门户网站、南浔人力资源网、南浔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七)选岗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学校(具体岗位和时间,另行通知),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录用的毕业生于2021年8月正式报到,报到时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入职后由招聘学校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在2021年7月底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见习期,办理入编手续。见习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支持
设立购房补助。招聘后在南浔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助50万元(分三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25万元(分三年),全日制本科生补助10万元(分三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可补助20万。
设立租房(生活)补贴。来浔工作后,在南浔区未购房,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期限为3年的租房补贴。(1)申请人居住在父母(投亲靠友)家里或居住在员工宿舍,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500元/月。(2)申请人在南浔租房居住,补贴标准上浮50%,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225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750元/月。
六、咨询联系方式
南浔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2—3023575
七、监督电话
南浔区纪委监委驻南浔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572—3090575
附件:南浔区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南浔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