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结束后,依据报考职位和招聘计划,按照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可在任丘党建网、任丘市人事人才网查询。
2、证件审核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招聘职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职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质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4、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条件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证件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外,还需要审核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从报考该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学历(高者优先)、学位(有者优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和实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按照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以下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职位招聘计划内依此顺序递补。
(四)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任丘党建网、任丘市人事人才网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A类事业单位护理学、护理、助产专业职位被聘用后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A类事业单位公证处职位不要求必须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年试用期满未通过考试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A类事业单位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药学专业职位暂未取得相应资格但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考生,被聘用后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A类事业单位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职位须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或专业技术资格。
报考B类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除预决算审计中心职位外,均须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或专业技术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员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事业编制,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本次考试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察委监督
六、有关要求
(一)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报名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和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有发热症状(体温≥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中高风险地区来任丘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进入。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一:任丘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A类.xlsx
附件二:任丘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B类.xlsx
咨询电话: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0317-2223301
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0317-222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