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具体面试及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1.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报考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未准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经结构化面试合格人员入围试讲环节。试讲入围人员名单、试讲时间、地点等均在当天公布,考生可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网站(http://www.schools.ecnu.edu.cn/)查询。
2.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及教育教学综合技能等,试讲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进入试讲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未准时参加试讲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的50%、试讲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加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刑事处罚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六)其他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丽水教育网、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筹)教师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021-62235136丽水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
举报投诉电话:丽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578-2626035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