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华东师范大学专场:根据华东师范大学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进入华东师范大学校区。(非华东师范大学考生直接联系17704619049、18850723226)。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经工作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专场:考生应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机构查询见附件2)。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经工作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六、考试
1.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序号1-8、10-12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序号9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为主,专业技能测试指体育专项技能及身体素质测试,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70分。教师岗位面试为片段教学,序号12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3.3.根据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参加面试实际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或专业技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招师领导小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6.招聘的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平潭综合实验区教师专用编制,根据学校工作需求统筹安排到初中部或高中部任教,享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工资待遇(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1)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办法》(岚综管综〔2019〕97号)规定的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http://www.pingtan.gov.cn/jhtml/ct/ct_8378_82220)。
(2)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原“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聘用为高中教师的,聘用后签订服务期限15年及以上,可享受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政策:给予一次性生活津贴30万元及人才住房购置补贴70万元(不再享受其它住房购置补助)。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服务年限: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此次招聘享受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政策待遇的高中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15年)。
5.履约要求: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按岗位服务年限要求履约,未满服务年限的,每年应赔付违约金20000元(应征服兵役除外);未满服务年限的本次招聘的享受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政策待遇的高中教师,已发放的相关津贴补贴需原数退回。
十、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遂意路1号
邮编:350401
电话:0591—86171618
十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531573(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591-86171618(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