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和体检名单一同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体检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统筹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后,在学校和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聘用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学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学校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防疫要求
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一)市委人才办负责对人才引进政策进行指导,市人社局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717-8853372,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17-8853805。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9日
附件1: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专项招聘岗位表
附件2: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专项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