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县委组织部联合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等,重点掌握拟引进人选的资格条件、道德品质、职业能力、专业技术、工作实绩、奖惩情况等,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对于无竞争性职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面试成绩在静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县委组织部联合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按照规定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引进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引进或取消引进资格。
(五)考察
县委组织部联合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每个岗位的引进计划,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充分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
拟引进人员由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静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全日制学历、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引进规定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或引进协议。2021年7月31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引进手续。
四、政策待遇
详见具体岗位需求表(附见1)。
五、咨询电话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由县委组织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期间,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8:00。
县委组织部:0933--2521544
附件:
中共静宁县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