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职高专业课岗位高校现场报名点:
浙江师范大学。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1日9:30—13:00。具体地点:东门网球场。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9日9:00—11:30。具体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409教室。若因疫情影响,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高校现场报名点:
浙江师范大学。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1日9:30—13:00。具体地点:东门网球场。
(4)若外校考生因疫情管控原因不能进入报名点的,请事前电话联系。
2.所有岗位按顺序分批进行报名。
3.高校现场招聘结束后,计划仍有剩余的岗位,在临海市教育局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教育局现场招聘后岗位计划数仍有剩余的,视实际情况研究是否继续开展招聘。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处报名。
(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与聘用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考试。
(三)组织考试。
高校现场考试。考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另通知),考试时间按各报名点报名顺序分批进行,上一报名点已考取签约的岗位不再在下一报名点招聘。
考试形式:职高专业课、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采用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的形式;其他学科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予签约,宁缺勿滥。
(四)办理签约手续。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学校岗位需求数确定拟签约人员,聘用学校可与拟签约人员办理签约手续。
(五)体检。签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资格复审与考察。签约毕业生将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人事档案室,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毕业证书及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原件交市教育局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教育局并对签约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如有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对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海教育资源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八)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发〔2008〕82号)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五、注意事项
(一)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资格。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与聘用学校办理签约手续后,不得“跳槽”擅自解约。
(三)聘(录)用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四)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市教育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临海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考生须提前熟悉各现场报名点的疫情管控要求,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有意报名者,及时关注临海教育资源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未尽事宜,可向临海市教育局咨询,联系电话:0576—85311961。
附:
2.2021年临海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提前考试签约)报名表.docx
临海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