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方式:试讲。
3.面试内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3-25日。
6.面试地点:汕头市卫生学校。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面试人员公布。
2020年11月26日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面试合格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及汕头市卫生学校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事宜: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及汕头市卫生学校官网公布。
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及汕头市卫生学校官网发布。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及汕头市卫生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加考核或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合格并入围体检人选,可先作为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卫生学校组织实施。
(四)招聘单位官网、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五)监督电话:0754-88837652(市委教育办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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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学校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