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研究一批考核一批),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等部门组成考核组按程序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到原单位(学校)实地考核、审查档案等。
(五)体检。
应聘人员通过考核后,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不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审批。
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体检等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提请县委审批。
(七)公示和聘用。
县委审批同意后,拟引进人才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引进人才的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以及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不纳入事业编制的人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委人才办备案)。引进人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本次招聘引进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增设岗位。
不纳入事业编制的岗位(或纳入事业编制的岗位,自愿放弃事业编制的),可按同级事业编制工资的1.5倍发放。
(二)其他福利待遇。
享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激励措施(试行)》相关待遇:
1.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一套不低于110平方米免租金的人才住房,在保亭县内连续工作满8年后,第9年开始每年赠与10%的房屋产权,直至第18年即可无偿取得全部产权。
2.享受租房补贴政策。租房补贴实报实销,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不超过3000元/月。
3.享受购房补贴政策。购房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办理和发放一次。补贴标准为:3.6万元/年。
保障性住房政策、购房补贴政策、租房补贴政策三项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租房补贴的,扣除已领取的租房补贴。
4.享受安家补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给予个人一次性6万元的安家补贴。
5.享受医疗保障服务、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政策。
(三)人才管理。
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才,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不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引进的人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5年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向县委人才办申请,报县委研究决定。
六、经费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招聘工作的经费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追加预算资金。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招聘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咨询电话:0898-83666083。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附件:
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批)“硕博”人才招聘岗位表.xlsx
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批)“硕博”人才招聘报名表.xls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