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考。
2.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查结果为准。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第一批将在北京和武汉同时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将在公布入围面试名单时同步公布,报考者需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的原件根据学校要求到达指定地点验核,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二)面试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60分。
(三)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考生将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将根据资格审查预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本考点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在网上公布。
以上涉及事项均在南山教育在线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公布。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将在深圳进行,由南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南山区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山教育在线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含承诺教师资格证事项)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面试等环节,均需按要求做好防疫。
(一)考生须于考前10天(11月10日)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4);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考点当地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考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深圳市和考点当地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进行调整。
八、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相关制度。
(二)考生毕业时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1月8日(公告之日)。
(六)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
咨询电话:0755-26486381,26480211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七)本公告由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岗位表》.xls
3.《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报名表》.doc
4.《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docx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