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配偶要求到本市工作的,积极予以协调解决;子女根据居住地就近入学就读;
5.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和机关用人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
6.其他优惠政策详见《张掖市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人员填写《张掖市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到引进单位报名,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或其它资格证书、业绩或成绩证明、个人简历等;网上报名人员填写《张掖市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并签字,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或其它资格证书、业绩或成绩证明、个人简历等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引进单位报名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30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通知本人。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研究审定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在面试后,即可组织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持毕业生、学位证报到后,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附件: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