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4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报考者本人携带一寸免冠照片3张(要求和报名系统提交照片一致)并对有关证书进行核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精神,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考生得分。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员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行考察。放弃体检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分配到学院所属单位工作。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后待遇
此次聘用的专职辅导员按人事代理待遇执行,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半年),1个聘期内(3年)个人不得提出辞职、调动、转岗,2个聘期内不得转岗,聘期未满申请调离、辞职(离职)的,需按聘用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及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聘用期内的职级(职称)评定、薪资待遇按照学院同岗位人员执行。
七、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报考者健康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要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驻点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报考者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八、其他
1.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xcitc.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关注。因个人未及时关注出现的问题,均由个人承担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进行监督。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若因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咨询电话:0374-2270911
监督电话:0374-227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