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内容包括现场组织教学活动(70分)和撰写案例分析(30分)。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确定该项最低控制分数线。该项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线分数者,无需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二)专业技能考核
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依据报考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线,低于及格线者不予聘用。
考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按照两项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试安排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在“海城市人民政府(http://www.haicheng.gov.cn/)”、“海城市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官网公告。
五、体检与考核
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海城市中心幼儿园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体检、考核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将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
聘用时间以最后发布聘用公告为准。
七、信息发布及信息查询
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网络发布相关考试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若错过相关考试信息,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1.海城市人民政府(http://www.haicheng.gov.cn/)
2.“海城市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八、待遇
1.实行聘用制,每年聘用一次,并签订劳动合同。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个聘期合同。
2.试用三个月,期间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试用期结束后,被录用人员工资标准为专科生每人每月2100元,本科毕业及研究生每人每月2200元,海城市中心幼儿园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九、联系方式
海城市教育局电话:0412-3194017
海城市中心幼儿园电话:0412-3339693
附件2020年海城市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海城市中心幼儿园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