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心理测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2、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czu.edu.cn/)公布。
3、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确定参加面试和心里测试人选。如招聘岗位笔试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czu.edu.cn/)公布。
4、心理测试:主要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5、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6、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czu.edu.cn/)公告通知栏或者电话、短信通知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参加资格复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学工处负责,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证。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
3、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常州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替补。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常州大学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常州大学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大学学工处和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0566(学工处)0519-86330024(人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330025
联系人:孙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常州大学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