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数1:3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同时对空缺岗位或未满1:3岗位进行公开调剂。
资格复审时,应聘学生需现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序装订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1.《报名表》(报名成功后网上打印)
2.身份证;
3.毕业证明:①2019、2020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或《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4.教师资格证明:①2019年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
5.《2021年武汉东湖高新区校园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6.普通话等级证;
7.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预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顺次确定预录人员。
(八)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协议
五、补充说明
(一)相关待遇
拟录用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身份为聘用制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并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聘用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东湖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的同类岗位人员标准执行,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二)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随时留意武汉掌上人才网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以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为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或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研究生,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7.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等。
六、本公告由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
7号楼7023室
邮编:430000联系人:余老师李老师
电话:027-67880466邮箱:2321033415@qq.com
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中国光谷OpticsValleyofChina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