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
9.在校期间的任职证明(可由院校出具);
10.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第一项报名表不装订)。
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
根据学科需求和现场资格审查情况,结合以下条件,择优选拔双一流高校优秀人才参加面试,语文、数学两门紧缺学科可从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择优选拔部分优秀人才(研究生报名需与本科专业一致)参加面试:
1.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专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
2.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
3.获得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在校就读期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担任上述职务时间需一年以上;
6.在校就读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7.本科学段为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8.高中阶段曾在学科奥赛中获省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与所应聘岗位专业对口),或取得的其他所报考学科专业素养能力有效证书。
五、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给予其面试通知书编号,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采用答辩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选岗、考察和体检范围。
六、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通过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者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缺额岗位,可从相同(近)学科高学段岗位进行调剂递补。
考生选岗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得违约,违约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考察、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未通过人员,解除《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未通过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先从同面试点相同(近)学科岗位递补人员递补,再从其他面试点相同(近)学科岗位调剂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在即墨教育体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6年。
九、纪律
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有关说明
具体招聘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即墨政务网教育体育局专页(http://www.jimo.gov.cn/n28356033/index.html)公告公示栏目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所留手机号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8512620(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32-88518776(工作日8:3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