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1.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2.报考人员如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1.拟聘用对象将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玉环微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2.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九)聘用及其他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凭毕业证书原件与玉环市教育局签署正式聘用协议,入编全额事业编制。新教师入编后须在玉环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后才能申请外调,否则将视为自动解聘,同时解除其正式在编身份。2.新聘用的教师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3.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材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待遇保障
1.收入水平
目前我市中小学义务教育段教师年平均工资福利约16.28万元,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疗休养、体检等待遇;
2.住房优惠
新考录教师,5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台州市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和《中共玉环市委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32条意见》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5年内(从缴纳社保时间算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的15%、5%、3%、2%,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5万元、3万元、2万元房票补贴。非玉环籍租房的,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每月补贴租房款的90%,最高不超过2000元、1200元、800元,3年后享受本地教师同等租房补助。
3.生活补贴
新考录的教师每人按本科(在中学任教)、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分别给予1.5万元、3万元、5万元的补助,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予以拨付,享受时间为1年。
附件:玉环市公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凡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循以下防疫指引,未来有新要求和规定的,以玉环市教育局、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为准: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二、“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1、“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主动提供治愈出院资料(感染者)或结束管控证明资料(密切接触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报告日期须为考前7天内)等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由考点医护人员研判确定是否需要送医检测,若送医检测则该考生不能继续参加本场考试。
4、至参加考试前14天内来自国(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途经上述地区的考生,应按规定提供到达考点地区前7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的,须提前2天到考点地区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四、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①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如实填写《玉环市公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中的内容并承诺签名,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对于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病情史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同时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经现场医务人员甄别排查,视判断结果实行隔离或就诊的不同处置,确定禁止考试、隔离考试,或终止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到考点地区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