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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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规模
2021年我校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0名(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二、培养方式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
三、招生方式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普通考试制两种。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包括“申请-考核”制和普通考试制招生人数。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读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除硕士培养学科为经济类(02)、管理类(12)外的考生均属于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加试。若在报考专业领域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CSSCI、CSCD或北图)的,可免加试。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自负。
(七)“申请-考核”制考生,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科研条件。近年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1项课题(不含研究生在读期间主持的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第一);或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发表在CSSCI或CSCD上)。科研成果均须与报考专业或领域一致。
应届生在读期间在报考专业及相关领域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CSSCI或CSCD),或发表2篇北图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2、外语条件。大学英语CET-4≥500分或CET-6≥426分(满分710)或IELTS≥5.5(满分9)或TOEFL≥75(满分120);大学俄语四级≥70分或大学俄语六级≥60分(满分100)。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即可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可进行补报,请勿重复报名。
1、“申请-考核”制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4月15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
(2)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21年4月20日。
(3)资格审查地点: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可函报。
2、普通考试制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30日,报名网址:同上。
(2)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21年5月5日。
(3)资格审查地点:同上。
3、缴费
报名费300元,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或重复缴纳报名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须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
3、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1份,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和研究进展报告。
5、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应届生需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授予单位证明原件(1份,证明材料中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
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成果佐证须与《科研成果统计表》中填列内容一一对应)。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我校医院或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以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9、“申请-考核”制考生另须提供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和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主要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并重点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含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三)说明
1、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学籍已注册的,予以注销学籍。并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