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六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六安人社”手机APP查询成绩。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面试入围人员,按照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并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面试及专业测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6:4比例合成,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结构化面试人选。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合成成绩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或市人社局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六安技师学院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授课)方式进行,由六安技师学院负责组织。
试讲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设计教学或实际授课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试讲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
试讲考试时间、地点详见招聘单位网站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八、合成总成绩
1.笔试和专业测试(其中六安技师学院采取试讲形式)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2.专业测试(其中六安技师学院采取试讲考核)成绩、合成成绩在六安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3.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
九、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十一、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与管理
按照六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市直各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薪酬制度的通知》核定薪酬待遇。
十三、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解释。
2.联系电话、政策咨询、详见附件招聘单位;网上报名操作咨询电话:0564-3334019、33316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