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考察体检范围。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按规定需复检人员,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须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相关政策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有关规定,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年6000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万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首次来青就业,在新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扣除已领的住房补贴)。
九、有关说明
(一)招聘的教师主要安排在城区(街道)中小学校。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选岗,须具有择岗单位相应教师资格。
(二)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以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为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或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等信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http://www.xihaian.gov.cn/)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信息查询路径: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通告版块。
(六)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等。
报名咨询电话:0532-88172879。
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电话。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2021届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2: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2021届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3: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2021届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诚信承诺书.doc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