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40分)、教育专业知识(60分),两科满分共为100分。
《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方法、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安排在新乡市城区。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考从新乡市卫滨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市卫滨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享受加分政策,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0年11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四楼)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相应教师资格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卫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结合《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也须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由卫滨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卫滨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试讲(讲一节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个别岗位根据需要,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具体面试工作将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公告。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公告。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卫滨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新聘用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原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新聘用区属小学教师、区属幼儿园教师、区属小学会计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明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不符合要求的,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卫滨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卫滨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wb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在职应聘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开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在卫滨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务咨询电话:0373-2826199(管理岗位)、0373-2628382(专业技术岗位)
监督电话:0373-2826111、0373-2826105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本公告由卫滨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卫滨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卫滨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