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应聘者须有学生干部经历,并提供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原件、扫描件。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侯老师
联系电话:0370—3109116
(四)考试
政治辅导员招聘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闭卷,满分100分)
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人事处网页”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者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最终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最终以面试加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岗位由学校决定是否按同一岗位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
期间,学校将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扫描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0—3126828;0370—310911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0—3111066(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