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一)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③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的时间和地点由校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否则按弃考处理。试讲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学校将邀请相关领域和部门的专家成立专家组。
(二)试讲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
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同时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四)所有岗位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即: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在我校规定期限内不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试用考察期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咨询电话:(025)56226192
联系人: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5)56226170
联系人:肖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