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中山市第一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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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21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博士工资待遇除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规定执行外,可按政策申请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补贴和享受中山市博士购房补贴及安家补贴12.4万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包括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与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相应,下同)。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所有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迟一年试用期满聘用;对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人员;(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7)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地点
本次招聘共设三个招聘地点,分别为: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的考生需于报名最后一天(11月19日)前往现场进行报名材料审核,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备检)及复印件。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中山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手写签名纸质版(附件1);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代码须为《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里的专业代码);③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学生证)、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④2019年、2020年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3.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从即日起至11月19日,考生可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打包,按“学科+姓名”命名,发送至中山一中招聘邮箱,地址:zsyz1908@163.com。
4.其它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2年的视为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综合能力测试
学校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开展综合能力测试,确定参加专业知识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综合能力测试方式包括:材料审核、面谈。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专业知识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岗位拟招聘人数为1且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该岗位不予开考。综合能力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经筛选确定进入专业知识测试及面试环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