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任职校长的学段和所报学段须一致。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综合考评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复审(地址: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旭东路629号)。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名校长采取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全程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工作。
综合考评采取教育教学管理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育教学管理成果评分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实绩(含名校长称号)、教育教学管理教科研成果、本人教学成果等进行评分。教育教学管理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及结果将于教育教学管理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www.njnaedu.cn)发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及实际管理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成绩计算
按教育教学管理成果评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江北新区官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聘用在学校校长岗位,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将适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区内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开展人员交流,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相关安排。并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可享受100-150万元的安置费用(分五年给付),或享受《南京市江北新区直管区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相关政策,入职前三年经考核合格发校长津贴10万元/年。三年后纳入校长职级制管理。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评、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025-58155705、025-58840386
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025-88029228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名校长岗位信息表.xlsx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