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华侨中学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3.计算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
考核总成绩以满分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专业知识测试、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签订就业协议
我校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校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我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于2021学年开学前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我校网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遣到我市者;
3.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4.因个人原因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5.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8.放弃聘用资格者;
9.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华侨中学负责解释。
中山市华侨中学咨询联系电话:0760-88700302。联系人:胡老师。
中山市华侨中学监督投诉电话:0760-88722683。
中山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89922。
学校网站:http://www.zsqz.com。
附件:
1.《中山市华侨中学2020年第二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xls
3.《中山市华侨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中山市华侨中学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