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对于含有多个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方可报考。国(境)外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场核准后开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4.2021年毕业生须在聘用前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应的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本次招聘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在招聘会现场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会现场公布为准。
3.面试过程原则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的要求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记分。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4.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四)考核
考核的形式及内容根据我院公开招聘考核工作方案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考核中发现应聘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以及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五)体检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应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考核、体检结束后,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主管部门核准,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
实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校非实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信息公开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具有真实单位、姓名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查处。
(四)违纪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鹏飞路15号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庞老师、李老师、黄老师
咨询电话:0771-3160065
监督邮箱:gxgsxyj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