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4、审档不合格的;
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四、其它
(一)各招聘程序应聘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教师招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网址:http://jyj.fuzhou.gov.cn/zz/zwgk/tzgg_47610/202008/t20200820_3456177.htm)内的面试注意事项(一)入场要求第1点“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二)本次招聘对象内的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教育部等单位下发教研函〔2017〕2号文件附件内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的人员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且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的人员。
(三)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0年。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及时告知台江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38105839)。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奖励政策
奖励政策按照《台江区教育局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台江区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的通知》(台教综〔2019〕2号)执行。该奖励政策可点击下载附件3详查。
附件:
3、(台教综〔2019〕2号)《台江区教育局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台江区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的通知》.pdf
4、填报求职意向二维码:
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