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五、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微信群发布。
(一)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答辩,初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成绩。同一岗位进入考试环节的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二)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合格人员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七、考察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经考察不合格、档案审查存在问题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九、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管理使用
(一)岗前培训。被聘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将由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办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威海市环翠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执行。
十一、政策措施
按照《关于实施“英才汇翠”计划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的通知》(威环发[2020]2号)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元、2000元的生活津贴。教育系统录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岗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2000元的工作津贴。工作津贴和生活津贴不重复享受,连续发放3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还可享受连续工作满3年,从第4年起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800元、500元的住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连续工作5年内,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还可分别申请12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住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报考人员在聘用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uancui.gov.cn)、环翠区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edu.huancui.gov.cn)或查阅指定微信群了解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及考生身体健康,考生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时,应严格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其中非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点及面试考点时须提交个人签字的《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和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遇有特殊情况须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进一步处理。
本公告由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5310285、0631-5311256
附件:
附件1: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考生健康承诺书.doc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