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面试时间为资格复审后两日内,面试地点在安徽师范大学(详细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采取演课(试讲)形式进行。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等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即面试总分的50%)为合格,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考察人选名单在考点学校内及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结束两日内,教育主管部门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双向就业协议,以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考点学校内及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选岗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均须参加公开选岗定岗。公开选岗定岗办法请见附件2。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洪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学籍档案材料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执行全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考察、体检、选岗和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简章发布。
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考试组织安排。
本次招聘所有考试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全程邀请县纪委进行现场监督。
(三)责任分工。
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县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
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527-86239269。政策咨询QQ群:1156397782。监督电话: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0527-80791057。
附件:
1.《岗位简介表(四)》;
2.《江苏省泗洪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选岗办法》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