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确认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6)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7)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及拟聘人选在面试结束1天后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入围的拟聘人员按面试结果公告中的要求,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邮寄到指定地点(具体要求会在面试结果公告中告知)。
五、考察、体检、公示
(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资格确认、面谈、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
(一)考生须于考前5天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学校2020年秋季赴外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4)(下简称《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如:北京健康宝、长春吉祥码、上海健康云和广州粤康码)。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深圳市和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八、其他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31日。
(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中外合作办学的,按内地院校毕业生报考,且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到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报到,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调配到各下属公办学校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查询网址
1.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
www.baoan.gov.cn/jyj/
2.报名网站二维码:
(预计10月27日16时后开放)
(七)咨询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7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0755)86199488-885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4: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学校2020年秋季赴外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docx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