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考生最迟可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等,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考试。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现场进行考试考察,确定聘用人员。招聘研究生数额未满的岗位,接受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后期组织笔试、面试。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比例小于或等于1:3,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演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公开选岗。拟录用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具体选岗办法如下:
(1)研究生学历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本科学历考生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成绩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组织考察。招聘学校对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6.组织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网上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花乡沭阳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选岗、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且未选岗的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放弃人员选定的岗位。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8.办理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前凭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应届生)等原件到沭阳县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对提供材料不全、逾期未报到或档案未转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五、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以及招聘学校等单位为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沭阳县教育局:0527—83690236、0527—88323605。
沭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3690015。
附件:
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沭阳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