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人限报一个考核招聘岗位;
(2)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阅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对符合条件应聘者,确定为考试人选,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核
(1)考核办法:考核小组通过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能力。
(2)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按量化计分,考核分数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核总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采取笔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因无人报考而导致岗位空缺的,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是否组织调剂,并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3)考核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
(四)体检
1.体检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不予聘用;
3.对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是否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政审人选,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政审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以及个人学历档案及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等原始材料进行审查。因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资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选报县政府审定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并纳入我县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2.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上岗,逾期未报到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若需调离我县,须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
4.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需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工资标准按照我县财政现行工资标准执行。
七、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的整个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每个环节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方案由2020年屯昌县高中教师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889579316监督电话:0898-67819116
附件:
1.2020年屯昌县华中师大一附中屯昌思源实验中学高中教师考核招聘岗位表.docx
2.2020年屯昌县华中师大一附中屯昌思源实验中学高中教师考核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华中师大一附中屯昌思源实验中学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