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交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或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6.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现场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核后的初试、考试、选岗、签约、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均通过微信群发布。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五、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微信群提前通知考生,考生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试。
(一)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答辩,初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成绩。同一岗位进入考试环节的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二)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合格人员,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七、考察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经考察不合格、档案审查存在问题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九、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十、聘用管理
1.岗前培训。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2.聘用管理。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均安置在荣成市直属中学工作,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荣成市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试用期满,由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执行。
十一、相关待遇
根据《关于优化百千万英才计划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荣人组发[2020]2号)的有关规定:对首次在我市教育系统教学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省级优秀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起,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享受1000元、3000元、6000元的工作津贴,期限3年;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对到我市参加工作的“双一流”院校本科毕业生,将执行《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威人组发〔2018〕9号),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期限三年。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及考生身体健康,考生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时,应严格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等措施,其中非东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本校学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点及面试考点时须提交个人签字的《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和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遇有特殊情况须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进一步处理。
本公告由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7564054
附件:
1.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直属学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docx
2.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直属学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