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须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
(4)应聘者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或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应聘者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当地市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组织实施。面试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雇)用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说课×30%+实操×40%)。报考其它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方面,事业单位一般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机关雇员参照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
七、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雇)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机关雇员参照执行。
八、资格复审及公示
用人单位将考察合格的拟聘(雇)用人员资料,按照要求报送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雇)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雇)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恩平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机关雇员招聘考试,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
经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查合格的拟聘(雇)用人员名单,在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雇)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雇)用通知。聘(雇)用人员按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用人单位与聘(雇)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雇)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金标准。试用期包含在聘(雇)用合同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机关雇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新聘(雇)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雇)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机关雇员直接取消雇用资格,事业单位人员将调整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事业单位应予以解聘。聘(雇)用合同规范样式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在前一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综合成绩)递补人选:
1.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雇)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资格审核、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雇)用的;
4.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终止应聘,不再保留面试、体检、考察、聘(雇)用资格。
十一、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或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具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过(境)外旅居史的包括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三、联系电话
1.招聘政策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0-7727423、7737418;
2.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由各用人单位受理(联系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3.监督举报电话: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750-7723617。
附件:
附件1:恩平市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