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岗位取消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11月3日在九师政务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7.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3日10:00-17:00,登陆猎聘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登陆猎聘公司报名网站查询是否取得笔试、面试资格。
猎聘公司报名网站地址:https://campus.liepin.cn/xycompany/175487/。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汉语试卷),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020年11月8日上午10:00-12:30
3.笔试形式
本次笔试采取在线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九师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照不同类型岗位分别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1.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2.面试采取网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师类岗位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第一时间经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师直招聘硕士的岗位、团场医疗卫生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师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的岗位、团场医疗卫生类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五)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可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公示
第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九师政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第九师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1—3384575
八、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九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第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1-3384236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14726787010、(028)6871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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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兵团九师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第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