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委托南京干部测评与高层人才服务中心命题,由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组织工作。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院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院负责通知或通过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晓庄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师德师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各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招聘岗位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要求的,其所占面试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南京晓庄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评、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招聘咨询:南京晓庄学院人事处025-86178148
考务咨询:025-83151200
六、招聘监督
南京晓庄学院监督电话:025-86178111
附件:南京晓庄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晓庄学院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