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参加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进入面试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
(1)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在3人及以下时采用讲微型课的形式,参加面试人数超过3人的采用讲微型课加说课两种形式进行面试。
(2)双师型教师岗位采用说课和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面试。
(3)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用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面试。
(4)非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2、具体要求:
(1)说课和讲微型课
按所报学科,采取在技师学院使用的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及讲微型课,时间均为10分钟。同一课题先说课再讲微型课。
(2)实际操作
根据技师学院实习教学规律,按照实际专业需要的课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际操作,完成课题规定的项目。时间由每个实际专业需要的课题制定。
(3)结构化面试
重点针对自我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5个方面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成绩计算:
(1)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微型课成绩50%+说课成绩50%,只有单项面试要求的面试成绩按单项实际成绩计算
(2)双师型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说课成绩50%+实操成绩50%
(3)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实操成绩
(4)非教学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未进行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面试开始前一周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上公布面试所使用的教材,本次考试所有成绩考试结束后将在该网站上公示。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再次不合规不再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驻马店技师学院负责解释,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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