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科目:E类计划、F类计划、G类计划的报考者,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语文、数学各占50分),其他科目考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隆回县教育局政工股。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名次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方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采取当场评分、亮分方式。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岗位的面试成绩采取说课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由评委决定)的方式合分,其他岗位面试成绩按说课100分的方式计分。
3.面试内容:报考A类计划为现行高中一年级秋季教材;报考B类计划为现行初中二年级秋季教材(初中化学为现行初中三年级秋季教材);报考C类计划为现行五年级秋季教材;报考D类、E类、F类、G类计划面试内容为现行小学五年级语文秋季教材。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四)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和年龄大小(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主管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写出考察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回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分所报考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后,按确认岗位办理聘用手续。不愿意选择和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前,本人须作出书面承诺:聘用到E类计划农村边远学校的必须在所聘学校服务满10年,聘用到其他学校的必须在所聘学校服务满5年,服务期未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出隆回县工作、辞职、参加县外选调考试、考研、考公务员等。承诺书装入本人档案。
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准入的2020届(含2018、2019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承诺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要求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故意隐瞒,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二)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的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三)选岗后出现岗位空缺,依次递补一次。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可享受学费补偿。
(六)考生报名、笔试、面试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对来自低风险地区和“健康码”为绿码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标识的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前3天提供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原件。同时请考生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环节时需全程佩戴口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受理社会各界在公示时间内的实名举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9-8230380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739-8156260
附表四:2020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五:2020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经历证明.docx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回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