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①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取得学位证书)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提供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和面试;
(3)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4)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确认只是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现场提交的材料、资格审核确认等结果,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岗位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若A≥5B(A>5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A<5B,若(A+2)/3≥B,则C=B;若(A+2)/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预审预评分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公告栏处公示。
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招聘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回执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在“罗湖政府在线”网(http://www.szl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1年内(从公示之日算起)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0月23日。
(二)拟聘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内地院校毕业生)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到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报到,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开招聘进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新聘人员在罗湖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罗湖区政府在线(www.szlh.gov.cn);
2.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
(八)咨询方式如下:
1.咨询电话:0755-22185773,0755-22185758。
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2020年秋季赴外面向2021届应届毕业生定点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4: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2020年秋季赴外面向2021届应届毕业生定点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3日